徵征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是台中西屯報稅最佳稅務後盾
台中豐原減少資本變更登記, 台中中區特許登記, 台中北區董監事變更登記
Q:想請問如果有出口報關單,該如何申報營業稅呢?收入認列時點?有什麼需要注意的嗎
在今年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期間,常有民眾詢問列舉扣除「醫藥及生育費」,是否要減除受有保險理賠部分?財政部高雄國稅局表示,依所得稅法第17條第1項第2款第2目之3規定,列舉扣除醫藥及生育費的金額,必須是納稅義務人、配偶或受扶養親屬給付與公立醫院、全民健康保險特約醫療院、所,或經財政部認定其會計紀錄完備正確醫院的醫療支出,才能列報,但受有保險給付的部分,則不得扣除。也就是說,已經向保險公司申請保險理賠的醫療費用,不論是實支實付的醫療險或是住院日額型醫療險,只要受有保險理賠部分,都不能列報扣除。該局舉例說明,高先生於110年期間因病住院,總共支付某全民健康保險特約醫院醫藥費40萬元,其中有10萬元的醫藥費,向保險公司申請理賠後,受有保險給付5萬元。高先生於辦理110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時,選擇採列舉扣除申報較為有利,在列舉「醫藥及生育費」扣除額時,可扣除的金額正確為35萬元(40萬元-5萬元)。該局最後呼籲,民眾如果已經完成110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,請檢視有無將受有保險給付之醫藥費列入扣除額申報;如有,原先是採用網路申報者,可於111年6月30日前重新更正上傳即可,或於申報截止日後儘快至戶籍所在地之國稅局臨櫃辦理更正。(資料來源:高雄國稅局)
財政部北區國稅局表示,近來轄內廠商來電詢問,因無進貨事實虛報進項稅額遭國稅局查獲,如欲以累積留抵稅額抵繳部分應補繳稅額,可否視為已補繳部分稅款,按比例適用較低裁罰倍數計算應處罰鍰金額?該局表示,財政部100年3月7日台財稅字第09900535810號令已有規定,稅務違章案件裁罰金額或倍數參考表(以下簡稱裁罰參考表)所稱「已補繳稅款」,係指所漏稅款已「全部補繳完竣」。 該局舉例說明,轄內甲公司106年1至12月間無進貨事實,取具不實統一發票,作為進項憑證申報扣抵銷項稅額,經該局查獲,核定補徵虛報進項稅額39萬餘元,於裁處罰鍰前,甲公司申請以現有之累積留抵稅額36萬餘元抵繳部分應補繳之營業稅,但賸餘應補繳稅額3萬餘元尚未繳清,依前揭財政部100年令釋尚非屬已補繳稅款,依裁罰參考表規定,仍應按所漏稅額處2.5倍罰鍰106萬餘元。嗣經國稅局輔導,甲公司於裁罰處分前將所餘3萬餘元之稅款全部繳清,即改按所漏稅額處1.5倍罰鍰60萬餘元,減少罰鍰46萬餘元。 該局提醒,財政部係基於營業人未繳清全部稅款即無法達到減輕處罰目的,以及同一違章行為不宜割裂適用不同裁罰基準等情形,始發布上開令釋規定,請營業人留意,以維護自身權益。
ACC711CEV55CE
台中豐原電商稅務諮詢
台中潭子網拍創業登記 台中北屯企業重塑 台中西屯評價與財務模組會計服務推薦台中潭子營利事業登記 台中潭子劉滿珠會計師 太陽能電池模組產業節稅方式
留言列表